有哪些专门人民法院
百科全书铁路运输法院
铁路运输法院:根据中央关于铁路运输法院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全国17个铁路运输中级法院、58个铁路运输基层法院改制工作基本完成,2012年6月底已全部移交地方管理,顺利实现了整体纳入国家司法体系。
海事法院
海事法院:海事法院与中级人民法院同级审判工作受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监督并由该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上诉案件。海事法院对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知识产权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森林法院
森林法院:在业务上,森林法院受森林中级法院监督,或受其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监督;森林中级法院受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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