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单方解除合同异议诉讼时效规定有什么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对单方解除合同异议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指当事人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其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