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人是谁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人应当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机构,超过三分之一的董事等。只有当公司需要做出重要决策或出现重大问题时,临时会议才能由法定人员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