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药师与执业药师区别

公务员考试

    
    药师资格考试主要分为技术资格(职称)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其中技术资格考试分为:药师、药剂师、临床药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执业药师、从业药师、驻店药师。
    执业药师
    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国家药监局负责对需由执业药师担任的岗位作出明确规定。
    从业药师
    我国执业药师制度建立于1994年。但由于执业药师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等,2001~2004年期间,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实施从业药师政策。通过考核,认定一批具备一定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实践经验丰富、长期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的人员为从业药师,进行安全用药指导。
    驻店药师
    主要是指各社会药房和零售药店里的药师,一般由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只在各省区域内有效和认可。
    特殊说明从业药师和驻店药师的出现都是国家在执业药师数量严重不足情况下的权宜之计,为放宽标准和要求后的产物。
    临床药师
    医院认可的一种专业技术职称,具体承担临床药学实践工作。卫生部门是临床药师确立和管理的主管机构。
    “医院药师”不等于“临床药师”。
    试点医院根据床位数和医疗服务量确定临床药师数量,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不少于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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