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辆扣押多长时间解除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一般在三十日以内,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根据法律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会超过六十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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