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事业单位考试一年几次

公务员考试

    
    武汉事业单位考试一年一次。笔试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按4:6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
    武汉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经招聘单位同意,博士研究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笔试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按4:6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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