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内容
公务员考试幼儿园教师考试科目:笔试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面试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小学教师考试科目:笔试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面试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初级中学以及高级中学、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面试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教师资格考试统考省份考试科目如下表:
类 别 | 笔试科目 | 面 试 | |||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
小 学 | 综合素质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
中职 | 文化课教师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
专业课教师 | (试点省自行组织) | (试点省自行组织) | |||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 | (试点省自行组织) | (试点省自行组织) |
注1:初中科目三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科目。
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科目三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
注2: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科目分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中学面试科目与科目三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