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事业编考试时间

公务员考试

    
    (一)笔试科目与类别。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医疗卫生类(E类)又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小类。
    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总分值300分;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3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特岗教师招聘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6日(星期日)下午:
    14:00—16:30《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
    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特岗教师”招聘笔试统一进行(使用同一试卷、在同一时间笔试)。
    3.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应聘者加5分;
    应聘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四)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定向招聘残疾人、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面试比例事项,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当地门户网站上公示;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在主管部门公共网站上公示。
    (五)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成绩将于8月下旬公布,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成绩将于8月中旬公布,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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