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程序如何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申请。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事实与证据;
    (2)债权人主体资格的证明;
    (3)债务人最新工商登记单;
    (4)债权性质、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证据)等情况;
    (5)债权明确无争议的证据,如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
    (6)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7)债务人的办公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财产线索。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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