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股东将股权转让后承担公司的债务吗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公司原来的股东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的,如果其按时足额缴纳了出资,不存在抽逃出资或者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就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可以进行内部转让,也可以进行外部转让,如果要外部转让,就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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