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应保留哪些证据
法律援助消费者应保留哪些证据
消费证据包括四个方面:发票、保修卡、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
发票——按照法律规定形式制定的写明支付一定货币金额的证件。发票的形式和内容必须有效,它是行政、司法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的首要条件。发票的内容包括经营者和客户的真实名称、购物当日的时间、商品规格、数量、价格、经营者的公章、销售单位经手人的签字或盖章。如果商家提供的票据不正规或没有加盖公章,应该拒收。
保修卡——方便消费者维修产品的凭证。非易损坏商品都应附有此卡,一旦产品出了问题,消费者要到厂家指定的联保单位去维修,维修单位要在保修卡上准确记录修理时间、维修项目、修理人员姓名,这是目前不少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时失去合理赔偿的最大盲点。
合格证——证明某种商品质量达到设计和制造标准并经过检验达标的凭证。它是衡量商品质量的重要凭证,凡非易损坏的商品都应随产品附有此证。尤其是家电用品、摩托车、电脑等大件的合格证,对保证其使用安全特别重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主动查找并注意保存。
使用说明书——详细阐明使用方法及其注意事项的规范性材料,像电器类、机械类、电脑类商品都应附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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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