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险索赔指南
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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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单、保险批单、保费收据 2.公安、派出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损失清单 4.损失物品原始发票 5.损失物品修理费发票 6.施救费清单 7.第一现场照片 8.权益转让书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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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保险事故后,须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发生保险事故后,索赔期限为2年。超过2年,保险公司不予赔付。3.索赔金额以实际损失价值厘定,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4.施救费须经保险公司同意。 5.索赔后,保险单继续有效,但有效保险金额是原保险金额减去赔偿金额后的余额(个别保险除外)。 6.损失后的残余物资可以作价折旧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也可以由保险公司收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