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是否属于工伤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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