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民事案件

法律援助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民事案件
        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在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的一审案件,以及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故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应限定于性质严重或涉及对外关系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民事案件”问题进行的解答,相信您看了上面介绍后,对相关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第十八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