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子女上学补助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一、学前教育阶段
    贫困家庭子女上幼儿园,每人每月可获150元保教费资助,全年按10个月计算,共计1500元;生活费资助,按每人每天3元,全年220天计算,共计66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
    除免去全部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外,贫困家庭子女还可获得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年1250元;另外还能享受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全年按200天计算,共计600元。
    三、职业教育阶段
    贫困家庭子女将免去学费,补助住宿费,提供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同时落实奖学金、顶岗实习机会,并为其推荐就业岗位,进行不少于3年的跟踪指导和后期服务,确保其稳定就业。
    四、普通高中阶段
    我市建立了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资助体系,每名贫困家庭子女每年可享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五、高等教育阶段
    除各种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外,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学费减免,并对部分当年考入大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人资助3000元。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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