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物业补贴标准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事业单位物业补贴标准如下:
    1、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住房物业服务补贴标准,聘用三级310元、聘用四级260元、聘用在五级230元、聘用在六级200元、聘用在七、八级和25年(含)以上工龄聘用在九、十级180元、25年以下工龄聘用在九、十级160元;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物业服务补贴标准,聘用在二至四级260元、聘用在五至七级230元、25年(含)以上工龄聘用在十一至十三级及聘用在八至十级180元、25年以下工龄聘用在十一至十三级160元;
    3、机关及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物业服务补贴标准,高级技师200元、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与普通工人180元、25年以下工龄的初、中级工和普通工人160元。
    所谓的物业补贴,指的是一种企事业单位针对员工所展开的福利待遇的行为,一般是职工跟物业签订服务合同,自己交纳补助,同时企业每个月向职工进行发放补贴。物业补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物业补贴属于工资性收入,需要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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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知识】可拒交物业费的情形:
    ①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②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③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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