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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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注册股东出资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货币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实物
        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知识产权
        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第四、土地使用权
        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第五、劳务和信用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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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
        [2]《公司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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