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要出具什么证明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请病假的手续,一般以医疗机构诊断和休假证明作为依据的。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员工不免发生身体不适需要请病假的情况。员工要请带薪病假,需要根据不同用人单位的不同规章制度而准备材料。通常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就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住院证明(病休证明有医师签名+医院公章)。
    2、请假条(或者企业其他的类似证明)。
    3、就诊记录、挂号单等(有些企业不需要)。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
    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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