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下,处分人虽然没有处分权,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但是影响物权行为的效力。司法解释出台前按合同法,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无效,相对人只能要求无权处分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有效,相对人可以要求无权处分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1、《合同法》
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予以修正,该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