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界定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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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界定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是以夫妻名义;
        (二)是公开同居生活;
        (三)是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
        三者需同时具备。
        
        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八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依据本解释第七条的原则处理。
        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地关于“怎样界定事实婚姻呢?也就是怎样认定事实婚姻呢?”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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