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奖励工资发放标准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当年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其奖励工资标准为本人1个月的基本工资;当年工作时间半年以下的,其奖励工资标准为本人基本工资的一半。奖励工资一般在每年一月份发放,以本人上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退役和牺牲、病故人员,以当月本人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工资和义务兵津贴标准及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问题的通知》
    二、奖励工资的标准
    符合享受奖励工资条件的人员,当年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其奖励工资标准为本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当年工作时间半年以下的,其奖励工资标准为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的二分之一。
    按照上述标准,在年终发放奖励工资的人员,以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在其他时间发放奖励工资的人员,以下达命令、通知或牺牲、病故当月本人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干部基本工资包括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四项;士官的基本工资包括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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