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证据,不能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法律援助哪些证据,不能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以上内容由法律网小编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法律网致力于为大家打造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