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安置规定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军官退出现役,国家采取转业、复员、退休等办法予以妥善安置。作转业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作复员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享受有关就业优惠政策;符合退休条件的,退出现役后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
    军官在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丧失工作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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