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城镇地区:
(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三)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的申请人,需自行在学信网上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至教育部门开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开具的《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取得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依技术、技能水平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需先至市人社局开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再至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 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