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残疾人补助标准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1、肢体残疾本人低保对象的,肢体三级或四级残疾人均可以领取除低保金外的每人60元/月的生活困难补贴;肢体一级或二级残疾的每人每月可以领取除低保金外的60元的生活困难补贴和60元的重症残疾人护理补贴;本人不是低保对象的肢体一级、二级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可领取60元的生活困难补贴。 2、言语和听力残疾重度一级每人每月可领取60元的生活困难补贴;本人是低保对象的,每人每月可以领取除低保金外的60元的生活困难补贴和60元的重症残疾人护理补贴。 3、智力和精神残疾重度一级、或二级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可领取60元的生活困难补贴;本人是低保对象的,每人每月可以领取除低保金外的60元的生活困难补贴和60元的重症残疾人护理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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