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逆回购操作指南


       一、什么是逆回购?债券回购交易的实质及交易流程?
    
       简单来说,逆回购就是客户放弃一定时间内的资金使用权,在约定时间内按成交时确定的预期年化利率获取利息收入的一种投资品种。
    
       这当中卖方的目的在于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而买方的目的在于获得资金的使用权。一笔回购交易涉及二次交易契约行为,即开始时的初始交易及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买卖双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债券回购交易申报中,融资方按“买入”予以申报,融券方按“卖出”予以申报。到期反向成交时,无须再行申报,由交易所电脑系统自动产生一条反向成交记录,登记结算机构据此进行资金和债券的清算与交割。
    
       国债逆回购本质上就是一个机构借钱给另一个机构(银行,保险等)。原本国家规定是机构间的拆借,不允许个人参与,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个人也可以参加了。什么时候机构需要临时借钱?来看一般是每季度末1-2天,银行需要借钱美化信贷指标;大蓝筹发行前一日。
    
       二、回购交易是否有风险?
    
       与股票交易不同,债券回购在成交之后不再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的高低在回购成交时即确定。因此,基本无价格波动风险。
    
       三、客户为什么要做逆回购?
    
       客户资金账户上有闲置不用的资金,存在账户内或银行活期预期年化利率均为0.36%,银行七天通知存款预期年化利率为1.35%
    
       四、逆回购如何操作?
    
       客户可在交易时间通过证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手机委托等各种委托。
    
       债券回购交易是以年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报价的。在回购交易报价时,直接输入资金的年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的数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最小报价变动为0.005或其整数倍;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的最小报价变动为0.01或其整数倍。
    
       证券交易所对回购交易双方参与回购交易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参与回购交易进行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为:交易数量必须是100手,即10万元面值及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万手,不符合交易数量要求的申报为无效申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的交易单位规定为以合计面额1000元(即1手)及其整数倍为交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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