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外遇妻子怎么搜集离婚证据,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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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公有外遇妻子怎么搜集离婚证据,法律依据是什么
    老公有外遇妻子一般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搜集离婚证据。若因权限无法收集的,可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收集。且具体的证据包括,配偶与第三者来往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信息,配偶书写的忏悔书、保证书等保证材料,邻居或近亲属等人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起诉离婚女方要求净身出户可以吗
    起诉离婚女方要求净身出户一般是不可以的。但若双方就净身出户达成书面协商,的按照约定处理,若法院根据一方存在过错,予以少分或不分财产,恰巧出现净身出户情形的,也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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