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离婚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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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离婚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分居离婚需要的证明材料有:
1、双方签订的书面分居协议书。
2、一方在外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
3、双方连续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如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离婚会需要双方户口本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会需要双方户口本,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需要的证件是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不需要口本。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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