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援助结婚证丢了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先补办结婚证或办理结婚登记证明,再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若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关于结婚证丢了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问题,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结婚证丢了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结婚证丢了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先补办结婚证或办理结婚登记证明,再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若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到民政局办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到民政局办离婚证需要的材料是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离婚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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