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都需要什么证件,有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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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关于离婚时都需要什么证件,有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时都需要什么证件,有没有法律依据
    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证件。诉讼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有:请求离婚的起诉状、当事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其他法律规定需要携带的证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开户口地一方起诉离婚怎么做,法律怎样规定
    离开户口地一方起诉离婚要向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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