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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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过户需要满足的条件有:1、房屋产权明确;2、房屋具有合法有效的房产证;3、房屋无抵押贷款或已注销抵押登记;4、房屋过户符合当地政策规定;5、过户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6、过户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关于房产证过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的问题,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房产证过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房产证过户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房屋产权明确;
    2、房屋具有合法有效的房产证;
    3、房屋无抵押贷款或已注销抵押登记;
    4、房屋过户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5、过户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6、过户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院能执行房产过户吗
    法院能执行房产过户。债权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所在地法院依法起诉,取得法院判决书后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此公函办理过户手续。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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