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所需要的证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离婚所需要的证件是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且还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以及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等法定条件。关于离婚所需要的证件是什么的问题,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所需要的证件是什么
离婚所需要的证件是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且还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以及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等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资料,有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离婚证需要的资料主要有: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当事人的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存款等、债务证明,如欠条等、法律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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