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证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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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离婚证需要如下手续:1、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离婚申请。确认符合条件的,开始计算一个月冷静期;3、前述期限届满,当事人领取离婚证,即可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关于办离婚证需要哪些手续的问题,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办离婚证需要哪些手续
    办离婚证需要如下手续:
    1、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离婚申请。确认符合条件的,开始计算一个月冷静期;
    3、前述期限届满,当事人领取离婚证,即可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证明双方身份的材料,流入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结婚证明);
    2、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子女抚养的相关证据;
    3、符合条件的起诉状;
    4、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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