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需要财产公证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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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双方离婚一般不需要财产公证,但若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属,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以书面形式体现,即可依法或已约定生效,与是否公证无关。关于夫妻双方离婚需要财产公证吗,有哪些法律规定的问题,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夫妻双方离婚需要财产公证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夫妻双方离婚一般不需要财产公证,但若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属,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以书面形式体现,即可依法或已约定生效,与是否公证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孩子户口要迁走吗
    离婚孩子户口不一定要迁走,是否迁走由孩子的父母双方自由决定。孩子迁走户口的,要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由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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