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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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
    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起诉离婚要带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双方的结婚证或者结婚证明、子女出生证,当然是有孩子的家庭;准备分割的财产凭证,债权债务等以及双方的户籍信息或者在某地的常住证明。如果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并准备。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草拟起诉状,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起诉离婚。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管辖一般是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这里的所在地,包括户籍地和常住地,户籍地和常住地不一致的,以常住地为管辖。在特殊情况下,在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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