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暴力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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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家庭暴力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因家庭暴力离婚需要以下证据:
    1、报警记录,以及受害人或被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出具的调解的记录;
    2、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报告;
    3、侵权人的认错书、悔过书、保证书等;
    4、近亲属、邻居、路人的证人证言;
    5、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第一,离婚起诉状;
    第二,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材料;
    第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第四,自己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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