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的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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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财产情况和债务情况的资料、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等。诉讼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有:起诉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材料等。关于离婚需要的证件是什么的问题,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需要的证件是什么
    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财产情况和债务情况的资料、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等。诉讼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有:起诉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材料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后如何过户房产证,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离婚后过户房产证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离婚证、房屋的相关产权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产管理部门提交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房产证更名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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