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的补办都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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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证的补办需要:1、申请: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亲自递交上述手续;3、审查:审查核实上述资料;4、登记:双方书写声明,签名,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5、发证。关于离婚证的补办都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证的补办都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证的补办需要:
    1、申请: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亲自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审查核实上述资料;
    4、登记:双方书写声明,签名,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离婚证的补办需要:
    1、申请: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亲自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审查核实上述资料;
    4、登记:双方书写声明,签名,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
    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需由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离婚证、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更名过户手续、提交免征契税申请,十五个工作日左右完成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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