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证后能否重新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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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离婚证后能否重新分割财产
    办理离婚证后一般不能重新分割财产,可以重新分割财产的条件有:
    1、签订离婚协议时采取欺诈、胁迫手段的。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3、有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要哪些材料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结婚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4、书面离婚协议书。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五、七项规定,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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