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证要带哪些材料,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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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证要带哪些材料,怎么规定
办离婚证要带如下材料: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相关证明等材料。且办离婚证除前述材料外,当事人还应当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证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离婚后户口没迁有什么影响
离婚后户口没迁一般没有什么影响;离婚后户口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公民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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