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是怎么组成的,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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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是怎么组成的,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身份证号是根据如下规则组成的:
1、第一、二位,表示省份的代码;
2、第三、四位,所在城市的代码;
3、第五、六位表示,所在区县的代码;
4、第七至十四位表示,出生年、月、日;
5、第十五、十六位表示,所在地的派出所的代码;
6、第十七位表示,性别,奇数表示男性,偶数表示女性;
7、第十八位,表示校检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旧的身份证还没到期可以用的吗
旧的身份证还没到期可以用的。因为身份证并未采取特殊的自动消磁措施。在换领新证件之前,可以继续使用旧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换领新身份证时,应当依法交验户口本,并同时上交原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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