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证不小心丢失了如何补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援助

    关于宅基地证不小心丢失了如何补办,有哪些相关规定,大家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交通驾驶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
    宅基地证不小心丢失了如何补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宅基地证不小心丢失了补办需要宅基地使用权人登报声明原宅基地证作废,张贴公告征求异议,公告10日无异议的规划建设管理站进行实地测量,持身份证、户口簿、声明报纸、村委证明到房屋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由档案馆开具权属查询证明,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补证、等待出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宅基地使用权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宅基地使用权转移需要的材料有: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权利人身份证明、宅基地证、宅基地评估报告、宅基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完税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法律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全国各地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