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离婚证据怎么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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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居离婚证据怎么收集
    分居离婚证据收集的办法:当事人可以提供双方订立的书面分居协议、涉及分居的相关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邻居或亲属的证人证言、异地居住证、异地租赁合同等材料,证明分居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办理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法律有哪些规定
    诉讼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有:双方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户籍证明、欲分割的财产凭证等,如果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并准备。夫妻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离婚,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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