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怎么收集外遇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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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诉讼中怎么收集外遇证据
    离婚诉讼中收集外遇证据的方式:私人收集(自行或委托)、依职权收集等。且搜集的证据一般包括,本人出具的悔过书、邻居的证言、涉及外遇行为的聊天记录或视听资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在外地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在外地诉讼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能证明主体身份的材料。即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2、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问题等主要纠纷主张的相关书证、物证等材料;
    3、书面起诉状;
    4、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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