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时应提供哪些证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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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离婚时应提供哪些证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诉讼离婚时应提供的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5、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
    《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诉讼离婚前需准备什么材料呢
    诉讼离婚前需准备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
    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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