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离婚需要什么证件,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援助双方同意离婚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且一般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离婚登记,若存在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结婚登记不在我国办理等情形下,只能诉讼离婚,不能协议离婚。关于双方同意离婚需要什么证件,法律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双方同意离婚需要什么证件,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双方同意离婚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且一般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离婚登记,若存在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结婚登记不在我国办理等情形下,只能诉讼离婚,不能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离婚分户走司法程序如何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离婚分户走司法程序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后一方想将户口迁出而一方不同意的,要走司法程序的时候,应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草起诉书,然后携带相关的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温馨提示】法律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