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离婚证补办申请的条件是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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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离婚证补办申请的条件是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受理离婚证补办申请的条件是:双方已经进行了结婚登记,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夫妻起诉离婚要哪些资料,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起诉离婚要以下资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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