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民政局办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援助到民政局办离婚证需要的材料是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离婚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关于到民政局办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相关规定的问题,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到民政局办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相关规定
到民政局办离婚证需要的材料是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离婚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需要递交什么材料单方面起诉离婚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离婚起诉状、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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