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给子女如何进行公证
法律援助房产证过户给子女进行公证需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证过户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产证过户公证书。关于房产证过户给子女如何进行公证的问题,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房产证过户给子女如何进行公证
房产证过户给子女进行公证需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证过户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产证过户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手续和流程,有没有法律依据
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和流程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房产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核税缴税;递交税务收据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领取房产证,核发过户单。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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