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变更单位申请书怎么写,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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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证变更单位申请书怎么写,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居住证变更单位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等;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与工作地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住址与现居住地住址;申请原因与现居住事由。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过期了怎么续期
    居住证过期了续期时需要填写签注申请表交由工作人员核对、信息系统后台比对,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变更居住地址信息,比对核定不一致的不予签注。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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